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吉林市规划局龙潭分局通过政府政务公开网站方式,将本部门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向社会公布(报告中数据截止时限为
一、概述本年度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由龙潭规划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概述、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等六个方面的工作。
二、基本工作情况。 2009年,我局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基础性工作,在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工作人员情况,建设公开平台等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在机构落实,工作措施到位的基础上,建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按照政府的要求,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反映我局机关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领下,一把局长重点抓、亲自抓;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有序、稳妥地推进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依申请公开受理、政府信息咨询等工作的一体化管理。
(二)更新《指南》,修订《目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龙潭规划分局在原有的《政务公开办事指南》的基础上,重新编制了《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新的《指南》中,进一步明确了规划局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的名称、联系电话、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监督方式等内容。一是公开设置了机构职能、综合信息、专题栏目、办事指南、政策法规、建设动态、招标公告、通知公告、行政审批、政务公开等信息。二是我局实行了阳光操作、绿色通道,把“首办”和“首问”制贯穿工作始终,按照相关政策公开业务范围、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流程、承诺时限,使各项业务公开透明、快捷,方便了群众和企业。
(三)坚持实行并落实了“一次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来办事的外来人员主动热情地接待,做到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我们坚持实行“一次现场踏查”、“一次会签”、“现场办公”等项制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7条。其中,政府网站10条(主要包括:本机关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及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等);在各村实行农民个人建房公示制度,设立公示名单35条。
(二)公开的形式:政府网站和政务公开网站以及乡村公示牌等形式进行信息发布。
(三)公开的及时性: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信息和即时办结。
四、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我局2009年度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我局2009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主动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增强,网上办事服务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增加网上检索与社会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2010年工作思路: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科室以及各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和企业查询。二是进一步抓好我局服务建设,提高群众的认知度和认可度。继续及时、准确公布各类相关信息。 三是继续实行行政审批“八公开”内容,以“推行透明信息,打造阳光政务,开设绿色通道”为目标,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四是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政务公开形式,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切实地把好事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