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0年1月19日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我区编制了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公开(网址:http:// xxgk.longtan.gov.cn/)。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龙潭区政务服务局,地址:吉林市龙潭区徐州西路10号,邮编:132021,电话:0432-63041739,邮箱:ltqzwgkb@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区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区委决策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以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为重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我区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信息公开年度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政府部门机构改革之后,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安排,更名并调整了我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建立了以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为组长,区政务服务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了全区各部门齐抓共管,指导和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格局,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地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重点工作中,并印发了《2019年龙潭区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在龙潭区2019年绩效考核评估工作任务中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工作目标、措施、完成目标及完成时限,确保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二)贯彻落实新《条例》,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群众问题。
召开了全区政务服务工作专题培训会议,由市级部门专业人士专题讲解了新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排部署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各单位将政务公开工作列为重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推进调度,具体科室狠抓工作落实。全区各部门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更新了公开目录260条信息,新制作规范性文件数量1件已主动公开。全年政府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731条。同时,通过报刊、微博和微信等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2927条。全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做到了积极主动回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使群众满意。
(三)梳理整合职能部门,提高平台建设水平,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根据《龙潭区机构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内容,重新梳理更新了我区政府网站中政务信息公开专栏中各相关职能部门名称,取消了食安办、法制办等已被整合部门,新增了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交通局等新设立部门;以原有区政务公开工作群为基础,重新梳理确认各相关职能部门分管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确保了部门、人员都与机构改革后各部门相一致,政务公开工作能有序、快速开展。2019年及时在政务公开网上公布财政预算使用、人大政协提案建议答复等重点领域公开情况。同时,主动在政府网站上公开民生、工商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9条,《龙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方案的通知》、《关于做好重特大林业有害生物灾(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31条,通过报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15条,通过微博、微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12条,合计4658条信息。
(二)本年度新制作规范性文件1件,新公开数量1件,对外公开总数量39件。
(三)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500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51530件。
(四)本年度作出的准予行政处罚决定147件。行政强制决定未发生。
(五)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数量7项,与上年持平。
(六)政府集中采购项目29项,采购总金额10462.23万元。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3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73 |
+117 |
50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156 |
+69 |
5153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28 |
+130 |
147 |
行政强制 |
13 |
+4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9 |
10462.23万元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1件,申请人是自然人。处理结果:予以公开1件。做到了及时作答或提供相关查询服务指导,未收取任何的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使申请人满意。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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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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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人事、后勤、内部工作流程)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如工商、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查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䃼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诉求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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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止2019年(含本年度)末,全年未收到与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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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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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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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特别是政策解读、征求意见等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今年我区一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强化责任意识,统一思想,认真落实,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制度落实,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发挥全员力量,主动公开工作中各方面信息,挖掘工作中的亮点、特色,做好总结提炼,向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的信息服务,完善重要事项和决策网上征求意见的工作,不断丰富非公文类信息的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1次,接受上级培训人员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