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08-03430
分  类: 医疗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龙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8年05月20日
标      题: 龙潭区医疗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5月20日
索  引 号: 11220203013519303U/2008-03430 分  类: 医疗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 公告
发文机关: 龙潭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08年05月20日
标      题: 龙潭区医疗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08年05月20日
                        龙潭2003年以来医疗发展的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2003年:   1、食品放心工程活动   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重点,全面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监督监测。   2、食品卫生专项治理活动   依据《食品卫生法》、《餐饮业卫生管理办法》和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餐饮单位开展量化评价,同时加强检查指导。  3、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检查   按照我国传统节日,以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十一等主要节日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检查。  4、开展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治理活动   以宾馆、洗浴、旅店、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场所为重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2004年:   1、落实食品安全百日整治行动   按照《吉林市食品卫生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要求,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业、食品加工业为重点,检查整治业户3199户次,出动监督员2580人次,车辆168台次。查处违法案件31起,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业户28家,其中“黑加工”13户,吊销卫生许可证1户,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150余公斤,罚款3000元人民币。   2、清查伪劣奶粉工作   以超市,食品批发,食杂店,农贸市场、乳制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辖区内所有奶粉生产经营业户进行地毯式检查,重点对附件中所列产品进行检查、封存、抽检。本次行动共出动监督员100余人次,车辆10台次,检查超市,食品批发,食杂店,农贸市场、乳制品经营单位483户次,现场封存“问题奶粉”、“可疑奶粉”42袋,并抽检六种奶粉进行检验,同时还查获3.2公斤超期食品及47公斤三无食品,劣质饮料56瓶。  3、公共场所专项整顿   以宾馆、洗浴、旅店、美容美发、文化娱乐场所为重点,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卫生标准,从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入手,对应该办理卫生许可证而没有办证的公共场所进行了取缔,对公共场所基础卫生状况不好、卫生设施不健全的业户进行了停业整顿,规范了公共场所卫生标准,使我区的公共场所卫生有了很大提高。      2005年:   1、食品卫生专项整顿工作   ⑴、卫生许可证专项整顿   ①、食品加工企业卫生许可证整顿,重点是熟肉制品卫生许可证的整顿。办理熟食加工、销售卫生许可证31户,责令整改12户,取缔黑加工1户,没收销毁不合格食品167公斤。 ②、餐饮业及食品经营企业卫生许可证整顿。根据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量化分级工作开展进度和示范样板,餐饮业量化达到C级以上要求的共有124户,其中达到B级以上的有7户,办理卫生许可653户。处罚无证经营业户8家,处罚金额5800.00元。   ⑶开展食品卫生示范街活动   我们将影响面较大、流动量较多的遵义路作为示范街来开展工作,两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这次活动的主要对象。围绕开展食品卫生示范街活动的要求,我们不但按相关的法律、法规去指导和规范他们,还从实际出发,为他们免费提供餐具消毒记录、产品/非产品采购索证登记150余套,并要求业户加强和完善自身管理档案和各项管理制度。   2、其他临时性专项工作   紧急查处广州亨氏美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制品(苏丹红一号);食品卫生安全宣传月活动;二OO五年爱国卫生专项整治月活动;查处保健食品“苦乐康”胶囊违法宣传改善脑功能等功效;‘五一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检查;节假日五十人以上集餐备案制度的检查;检查浙江赤潮海产品、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①化妆品专项整顿;②游泳馆及其它公共场所整顿;③‘四厅一吧’专项整顿      2006年:   1、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依据《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六月份我们组织了一次对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的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扩大宣传保健功效等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5家,出动监督人员10人次,车辆2台次,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6人,未查出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净化我区保健食品市场。  2、餐饮业、集体食堂卫生许可专项整治   对餐饮业的整治,一是整治餐饮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建章建制情况。二是对餐饮具的消毒及消毒方式是否符合卫生规范,从业人员能否正确使用消毒剂和消毒设备进行规范。三是对原料采购是否索取相应证件进行整治。四是对灶房操作环境、布局、工艺流程进行规范。五是对餐饮单位实行50人以上集餐报告制度进行强化。并有针对性地开展餐具消毒监测,严厉打击餐饮业的无证经营、餐具不消毒及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作为原料的违法行为。共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4332人次;调离不合格人员42人;规范餐具消毒方法、消毒设备使用业户245家;发放餐具消毒记录、食品采购索证登记本56套;开展量化工作173户,其中A级2户,B级16户,C级155户,(以上数据含职工食堂、学校食堂、托幼食堂,并经省市验收认可);五一、十一节日期间收到50人以上集餐报告22份;抽取餐具样品3406件,合格率为98.4%;查处无有效卫生许可案、生产经营场所不符合卫生要求案、违反健康管理案等19起,销毁过期罐头8种48瓶(玉米笋、红辣椒等),责令改正129户次,罚款2130.00元。发放食品安全预警公告1400余份,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23起,其中上级卫生部门交办的案件6起,全部及时调查处理。   3、其他专项食品安全检查 今年在开展重点整治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了2006年“雾淞冰雪节”及两会期间饮食饮水卫生安全专项整顿工作;2006年食品安全宣传月教育与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五一节餐饮业及农贸市场专项检查;开展学校周边食品经营秩序整顿工作;高、中考期间学校食品、饮水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查处“脑白金加锌补钙奶粉”等3种奶粉的专项检查工作;餐饮业食用油监督管理工作;中秋节月饼生产销售情况的专项检查;“十一”旅游黄金周饮食饮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专项检查;‘四厅一吧’专项整顿行动;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毛发酱油”专项检查等其他十几项专项检查,每个专项工作,我们都认真对待,做到有安排、有行动、有成果,并作出书面总结,及时上报。   2007年:   食品卫生监督   1、豆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整顿工作 根据市监督所《关于豆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单位通过有针对性地开展豆制品加工企业专项整顿,进一步提高了豆制品生产加工行业的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及诚信意识,针对整改重点,从4月5日起,我们对全区豆制品加工企业进行了摸底调查。我区现有豆制品加工单位37户,其中城区16户,农村、乡镇、城乡结合部21户。通过检查发现:我区豆制品加工单位普遍卫生条件较差,加工场所没有按照加工需要分设粗加工间和加工间,大多数加工间面积不足40㎡,没有专用的原料库,墙壁无瓷砖,棚壁无防霉材料覆盖。 使用的石膏或盐卤及食品添加剂无索证等。   对于以上存在的问题,在监督检查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按照方案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另一方面,从实际出发,对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原料索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指导。指导业户上设施,建立健全卫生制度、原料索证制度,并按照生产加工场所卫生要求下达整改意见。 在此项专项整顿活动中,我单位向江城日报、江城晚报、城市晚报等新闻媒体投稿,大力宣传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公布卫生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人民人群的食品卫生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共出动监督员320余人次,车辆20余台次。对卫生条件差,无法达到卫生要求的3户豆制品加工单位依法予与取缔。整顿期间共处罚4户豆制品生产加工业户,罚款人民币900元。向新闻媒体投稿5篇。   2、餐饮业整顿。 依据《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许可证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及食品卫生量化分级管理标准,根据我区特点,结合食品卫生示范街活动的要求,我们重点对遵义路、铁东街两侧及主要街路的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指导,严把卫生许可准入关,共检查指导150M2以上餐饮单位44户,中小型餐饮单位481户,按照重点整顿内容,对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索证、食品添加剂的使用、餐饮具消毒、保洁设施设置及使用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落实了五十人以上集餐备案制度,对不符合卫生要求和条件的进行责令改正。对11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9户餐具消毒效果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1户基础卫生设施不健全的单位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共处罚款3200.00元。通过整顿,餐饮业卫生许可证执证率达100%,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在98%以上,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基本建立,有统一格式的台账记录,量化分级管理70%达到C级,并加贴标识。   3、学校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小餐桌’整顿   ⑴、学校饮食、饮水卫生整顿   以确保学生饮水用餐安全为目的,加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消毒设施、保洁设施、冷藏设施等卫生设施设置的卫生管理,按照卫生许可发放标准,严把准入关。 从3月初开始,我单位与区教育局、江北教育处密切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对全区中小学饮食、饮水卫生联合检查,重点对学校食堂、学生饮用水及学校二次供水等内容进行专项检查,落实管理要求,明确责任,同时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对卫生管理较好的学校由区教育局通报表扬。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在9月份对全区各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了第二轮的集中整治,有效的巩固了前段整治的成果。目前36所学校食堂全部达到C级以上量化标准,学生桶装饮用水“五证”齐全,达到预期整顿目的。   ⑵、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小餐桌’整顿   为确保学生用餐安全,减轻学生家长的后顾之忧,从4月下旬开始,我们对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小餐桌’进行全面检查,以加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及消毒设施、保洁设施、冷藏设施等卫生设施设置的管理为重点,共检查学校周边餐饮单位71家,‘小餐桌’22家,对16户存在问题较多的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及6户‘小餐桌’分别下达责令整改意见,对1户无卫生许可、5户无健康证、2户餐具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立案查处,罚款人民币1600.00元。   ⑶、中、高考期间学校饮食、饮水安全专项行动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的学校饮食饮水安全,我们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对考点学校及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为考生在考试期间的饮食、饮水安全提供保障,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⑷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顿 6月1日至7月1日,按照《吉林市2007年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集中对全区各学校进行了排查,对2户自备水源单位和一户二次供水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目前 上述单位以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3名工作人员全部办理了健康证。   4、保健食品专项检查   依据《食品卫生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从五月份开始,组织监督人员对全区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对超市、商场、药店和保健品专卖店等经营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取得国家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是否有以食品的名义宣传保健功效等的违法行为,此项工作共检查超市、商场、药店和保健品专卖店等经营单位36家,检查产品192种,未查出不符合要求的保健食品。共出动监督人员166人次,车辆2台次,督促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21人。   5、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和农家乐旅游景点专项整顿   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为主要目标,重点对建筑工地、集体食堂和农家乐旅游景点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餐饮具消毒、食品原料索证和生产经营过进行监督管理管理,严厉查处不符合食品卫生条件和要求的违法行为,同时对集体食堂加强量化分级管理,宣传卫生知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⑴建筑工地食品卫生   我区今年有建筑工地食堂10处,按照《吉林市建筑工地集体供餐场所食品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重点对生活饮用水卫生、内外环境卫生、厨房的使用面积、加工区域分区、加工用具生熟分开,菜墩、刀具有生熟标记,冷藏设备足够数量,餐具、用具清洗及消毒设施,防蝇、防尘设施等项内容进行检查指导,同时,对豆角的加工、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存放等易发生的问题,从采购、加工、贮存等过程给予指导和预警,从而避免了食物中毒的发生。此项整顿工作共出动监督人员46人次,车辆6台次,督促从业人员健康体验31人次,对7户基础卫生较好的建筑工地食堂发放了临时卫生许可证,2户卫生设施严重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建筑工地食堂被当场依法取缔,另外1户建筑工地食堂经限期整改后,仍不能达到卫生要求,也被依法取缔。   ⑵集体食堂、农家乐旅游景点的整顿   我区地处化工重地,企业食堂、学校食堂都比较多,为保证食品卫生安全,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我们组织相关科室的监督人员,对全区61户企事业单位食堂、36所学校食堂、44个托幼食堂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并现场对餐具、用具进行采样检验,同时按照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检查验收,此项整顿工作共出动监督人员168人次,车辆19台次,对14户存在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原料采购索证制度不落实或不完善、餐具消毒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及从业人员上岗操作着装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分别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和罚款的卫生行政处罚,共罚款人民币2200.00元。 另外我们还对3户农家乐旅游景点的食品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基本符合卫生要求。   6、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卫生   按照《方案》的要求,我所从八月份开始开展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食品卫生整顿工作,重点对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业和食品市场及餐饮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查处生产和经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定型包装食品,清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⑴生产加工企业   结合中秋、国庆双节糕点市场的整顿工作,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的加工单位进行集中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7户,抽查豆制品、糕点、月饼等37个品种,对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原料采购索证、包装材料、生产日期标注等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46人次,车辆6台次。   ⑵农村集贸市场及食品商店   为防止伪劣食品在农村集贸市场及食品商店中扩散,保护农村消费者健康和利益不受到侵害,我们还对5处农村集贸市场、148户农村食品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共抽查生肉、豆制品、糕点、饮料、罐头、方便食品、调味品、食用油等食品347种,发现不合格食品24种,对2户从业人无健康证上岗予以立案处罚,收缴伪劣、“三无”过期食品21.2公斤,对14户存在问题的业户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改正。   ⑶餐饮单位   参照市区整顿标准,今年我们对城乡结合部的餐饮单位以落实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采购索证制度为重点,同时对5户基础设施条件较好的开展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对从业人员无证上岗,基础卫生设施不健全的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400.00元,为下一步工作的开展打下基础。 7、节日食品安全及卫生宣传   为保障“五一”、“中秋”、“国庆”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落实五十人以上集餐备案制度的要求,我们每年都对全区餐饮、糕点加工、副食商店进行一次食品安全大检查,同时通过吉化电视台、江城晚报、城市晚报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整顿工作开展情况,公布卫生质量,有效地提高了广大人民人群的食品卫生意识,取得一定效果。   8、消毒产品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吉市卫监[2007]第5号通知要求,依据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对大中小型超市、饭店、宾馆等32家业户进行全面检查,并按照汇总表的预定格式填写检查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分别制作了整改文书并限期改正。   9、迎接亚冬会食品卫生安全整治工作   根据市卫生局工作安排,亚冬会前夕我们组织召开了全区餐饮行业做好第六届亚洲冬季运动会卫生保障工作动员大会,由区卫生局领导做了动员,并与餐饮单位负责人签订了卫生责任状,同时组织对全区公共场所及餐饮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下发致全区餐饮单位的一封信200份、致全市亚冬会接待单位的一封信100份及吉林市卫生局2007年第1期预警公告500份。 通过媒体开展了卫生宣传工作,分别在江城日报及城市晚报进行了报导。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今年我们对辖区内的宾馆、旅店、招待所、游泳场馆、洗浴场所及美容美发场所分阶段开展了专项整顿,重点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制度落实、消毒及保洁设施、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进行监督检查,定期开展公共用品、用具监测,主要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   1、对全区旅、宾、招,特别是小型旅店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以加强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消毒、保洁设施设置使用、卫生管理制度为重点,共检查旅、宾、招场所20家,同时对使用的消毒产品、化妆品进行检查,对10户传染病报告制度、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消毒保洁设施不完善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责令改正。对1户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1户用品用具卫生检验不符合卫生标准、1户无卫生许可证经营的小型旅、宾、招予以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1200.00元。   2、公共洗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的监督管理 截止到10月10日,我们共对35家洗浴、80户美容美发店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监督覆盖率达100%,通过专项整治各类公共场所消毒设施设置率100%,消毒设施使用率达95%以上,抽检毛巾114件,合格率95.5%,茶具60件,合格率100%,拖鞋242件,合格率95%,抽检理发工具469件,合格率84.2%,美容工具158件,合格率100%,卫生许可证持有率10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合 格率达100%,五病调离率100%。专项整治期间共出动监督人员268人次,车辆16台次,对40户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警告并责令改正,立案处罚8起,结案7起,处罚金额1400.00元。 化妆品卫生专项整顿工作   对化妆品的专项整治,整顿范围主要索定在化妆品经营单位和美容美发使用单位。整顿重点放在化妆品产品卫生许可证号,国产特殊化妆品批准文号,进口化妆品批准文号或备案号,以及产品标签标识说明书是否宣传疗效,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是否设有适应症,是否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等。在整治期间,共检查美容美发店80户、批发零售市场4个、专卖店5户,抽查洗发剂、染发剂、护肤产品、美白、祛斑、防晒等化妆品180余种,截止到9月14日,全年化妆品专项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246人次,车辆22台次,没收不合格产品1种120ml,对1户美容美发店予以卫生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200.00元。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对全区的生活饮用水包括学校学生饮水,全区二次供水,城区自来水公司的末稍水,农村乡镇饮用水进行了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卫生整治,并对其水质进行定期检测。 为确保全区生活饮用水安全卫生,加强和提高生活饮用水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促进自律,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对城乡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单位,我们重点核查了这些单位的自身卫生管理情况,是否认真执行卫生管理法规、标准、规范,有无专职或兼职卫生管理人员,水质卫生检测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有无水污染防范措施和报告制度,消毒设施能否正常运转,二次供水单位是否定期对水箱、水池进行清洗消毒等内容,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检查中发现的不能达到水质消毒要求、个别供水人员无健康证上岗从事供水工作及供水单位未办理有效卫生许可证等问题,下达了整改意见书,对3户集中式供水单位未办理2007年有效卫生许可证及条件较差的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共处罚3户,部分执行2户,罚款金额400.00元。全年共督导检查集中式供水单位30户次,发放《生活饮用水预警公告》14份。发放《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方案》14份。   学校卫生工作   1、认真贯彻2007年吉林卫监1号行动。   3月份,我们联合龙潭区教育局和江北教育处对全区各学校的饮食饮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学校31所,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规定了整改期限,有效的保证了开学之际各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能够有序的进行。   2、中、高考期间学校饮食、饮水安全专项行动 为确保中、高考期间的学校饮食饮水安全,我们制定了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对考点学校及其他学校周边的餐饮单位进行了详细的检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3、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卫生专项整顿   6月1日至7月1日,按照《吉林市2007年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们集中对全区各学校进行了排查。对2户自备水源单位和一户二次供水单位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卫生管理制度。 4、托幼机构的食品卫生安全的专项检查 8月份,我们加大力度对全区的托幼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各单位的食品经营行为,并对餐具、空气、水杯、毛巾、玩具等进行了采样监测,同时对园内的消毒隔离工作进行了指导。对存在违法事实的4户托幼园所进行了行政处罚。   5、开展秋季学校卫生安全专项整顿。 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我们在9月份对全区各学校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了第二轮的集中整治,有效的巩固了前段整治的成果。 职业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