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全局同志的共同努力下,以服务民众面向民众为信息公开工作指针,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现编制2017年度统计龙潭分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及附件等七部分组成。该报告全面客观的反映了全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本年报通过吉林市龙潭区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222.162.179.83/zwdtSjgl/)向社会公开,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提出意见,欢迎广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和人民群众参阅使用。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意见和建议,请联系吉林市统计局龙潭分局综合科,地址:吉林市龙潭区遵义东路65号,邮编:132021,电话:63041864,电子邮箱:liu151769633@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增强政务公开的规范性
为使政务公开工作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我局着眼于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
一是成立了组织机构。按照区政府要求,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长为成员,全局同志参与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
二是制定了工作方案。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先后召开多次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认真研究,按照民主、公正、公开的原则,制定本局政务公开实施方案,明确政务公开监督的内容,步骤和措施。
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我们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的工作机制,推行“首问负责制”,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有效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收到良好实效。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对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安排。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在推行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从职能范围、行业特点出发,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认真梳理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将政务公开内容向社会公布。
1、突出了部门职能作用。统计作为区域经济的政府综合监测部门,虽然不是直接抓经济发展,但是通过全面调查、抽样调查、专项调查等各种类型的调查,统计数据能够真实反映出整个经济的运行态势、运行质量、运行效率。我们在区政府网和市统计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统计公报,定期发行《统计报告》及《统计季报》,力求通过政务公开工作,充分发挥统计部门的预警、监测、决策作用,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保障。
2、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统计执法是统计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保障。我们在政务公开栏上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条例》等文件和省、市统计管理条例等规章。严格按国家、省市要求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活动,明确了执法任务、执法项目、执法依据、执法责任、执法程序,并定期公布违法案件和执法通报。
(三)规范内容,努力提高政务信息质量
一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今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我局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政务信息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按照“组织健全、制度严密、标准统一、运作规范”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内容的补充以及已公开内容的删补。在主管领导的指导下,经过具体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努力,公开内容更加充实,完善了信息公开内容,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充实。
二是保证信息公开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如工作计划、总结等;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三是信息公开突出重点。我们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公开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做到信息公开精简、实用,确保信息公开质量。
(四)运用载体,拓宽政务信息公开形式
我们按照“便利、实用、有效”的原则,认真创建新载体、新形式,使政务信息公开的形式呈现灵活多样性。一方面对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及时向宣传部门及新闻媒体通报,让人民群众了解、关注和支持我们的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区政府网站、市统计信息网等途径公开、公示政务信息,增强行政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基层和群众的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五)建立、完善和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责任制度》等相关制度,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机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积极更新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中统计局所负责的栏目信息,并按照政府要求按时公开政务信息,保证信息的真实、公开、及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2017年,全局公开信息总数为5条,其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5条,规范制度0条。
(二)公开的内容。在2017年公开的5条信息中,规划计划和完成情况类信息数为5条,即年度信息公开报告、统计公报及各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分析;规范制度0条。
(三)公开的形式。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栏公开发布。
(四)公开的及时性。对工作最近动态及信息及时进行更新。
三、回应解读情况
无需要回应解读的情况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无
(二)申请处理情况。无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六、机构建设、保障经费和培训会议情况
统计龙潭分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在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综合科负责管理。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的专职工作人员为1人,兼职人员4人,信息公开工作经费能够得到有效保障。全年召开2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举办各类培训班1次,接受培训人员14人。
七、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通过自查,发现我局政务公开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公开的内容未能及时更新,公开内容不够规范,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仍有待加强。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重要组成部门,我局今后将把政务公开纳入全局重点工作,修订并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通过此项工作,推动统计工作实现新跨越。
一是建立目标奖惩机制。我们以政务公开工作为契机,围绕全局年度目标分解到股室、到岗位、到个人,形成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按职能工作和精神文明工作两大类细化为小项,每一项都制定出合理的考核标准,从而形成了个人有压力、股室有动力,集体有战斗力的良好局面。
二是建立专人负责机制。我们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来抓,指定领导小组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更新、报送。
三是建立档案管理机制。把档案化管理做为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手段。针对统计部门工作实际,我们将会议纪要、文件收发、财务报表、统计信息批办、政务信息等诸多内容分门别类进行归档。保证资料的连续性和档案完整性,更为各项政务公开提供了保障。
四是建立群众监督机制。我们要积极开展“内强素质,外塑形象”活动,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设立统计违法举报电话、政务公开意见箱,对各项事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来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使得全局上下行为规范,面貌一新,有力地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018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工作行为,建设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环节和细节上下功夫,细化公开内容,落实保密要求,确保公开的及时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附件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吉林市统计局龙潭区分局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5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4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14 |
单位负责人:宋玉玲 审核人:李永吉 填报人:刘沛雨
联系电话:63041864 填报日期: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