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0203MB1794295B/2014-1174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安监局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1日 |
标 题: | 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4年03月01日 |
索 引 号: | 11220203MB1794295B/2014-11742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
发文机关: | 龙潭区安监局 | 成文日期: | 2014年03月01日 |
标 题: | 2014年度工作计划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4年03月01日 |
吉林市龙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吉龙安监字[2014]5号 签发人:张晓波
关于印发龙潭区安监局2014年度
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监察大队、煤管站:
按照吉林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龙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现将我局2014年度工作计划印发如下,望各部门按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部门2014年度工作。
二O一四年三月一日
主题词: 计划
龙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日印发 (共印10份)
2014年度工作计划
2014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吉林市委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坚持“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的方针,强化安全监管,创新工作思路,以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为主线,控制指标为重点,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认真学习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安全发展长效机制的意见》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意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全面把握《意见》精神实质,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我区安全发展的具体实施细则,以网格化、标准化、第三方专家介入、综合监管的运行机制为主要内容,建立我区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构建网格化监管与应急信息平台。建立以区政府、乡(镇)街、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为单元的四级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体系,构建覆盖全区、职能到位、责任到人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实现单位基本资料管理以及查询、统计、分类分级、监管设定管理;危化行业监管;隐患管理;报警管理;图像展示;督查督导、统计分析、系统管理等功能。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率,实现管理主动化、快捷化,有效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降低安全生产监管成本;实现安监的精确化管理、动态式监管;实现企业、市民与政府安监机构的良性互动,齐抓共管安全生产形式的新局面。
扎实推进两个项目建设。继续推进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建设。达到“统一调配、集中管理、依法检测、安全清洗、跟踪服务、保障安全”的管控目标,实现危化品车辆区域运行安全,推动全区经济发展。积极争取国家资金,筹建化工园区重大危险源监控应急平台项目。
(二)构建全区大安全体系,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和制度。将全区8702家生产经营单位及个体工商户,按照行业类别,科学合理划分出检查内容及标准,进一步明确各行业牵头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范围和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区安委会办公室作用,检查、抽查、督查行业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行业之间、属地与行业之间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有效监管的工作模式。真正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管理格局。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提升机制。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的根本措施和重要保证。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基本规范》和《行业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制定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标准和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和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工作,加大检查和整改力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的保障能力和水平。
(四)突出重点,全面排查,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第一,煤矿排查整治。大口钦镇政府和区煤管站要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加大对矿井的监控力度,要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进行深入、细致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事故发生。市、区政府将派出煤矿安全专项督查组对煤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非煤矿山排查整治。要督促冬季正常生产的井工开采非煤矿山,针对冬季生产特点,切实加强机械通风系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严防因窒息中毒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同时要加强提升系统、运输系统等安全设施以及生产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对安全设施、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能有效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整顿、立即进行整改。
第三,危险化学品企业排查整治。要深入抓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工艺、危险产品和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做好生产设备、设施和管线的防冻保温工作;区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门要加强冬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各运输企业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
第四,烟花爆竹排查整治。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部门要突出抓好烟花爆竹旺季销售工作,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点、严格监督检查,确保烟花爆竹旺季销售安全。要督促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严格仓储库房安全管理、严格限量储存,加强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五)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深入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精神,制定符合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研究培训课程和内容,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培训工作,强化应急演练,扩大培训范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
(六)政务公开工作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提高权力运行的开放度和透明度,最大限度的扩大群众对各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建设“富裕、秀美、和谐新龙潭江”提供强有力的政治、思想、作风、制度和组织保证
2、实施范围
龙潭区安监局实行政务公开工作
3、公开内容、形式
(一)公开内容。
本着方便群众,利于监督的原则,实行“三栏一箱”,即党务公开栏、政务公开栏、财务公开栏和举报箱。
(1)、党务公开栏。把安监局党组织任期目标和阶段重点工作,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及上一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发展党员情况,后备干部推荐情况,评选“先优”情况,党费收缴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及测评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党内制度规定的各项办事程序和工作要求,全部进行公开。
(2)、政务公开栏。(1)行政管理、经济管理活动事项。包括:上级政府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和罚没资金使用情况;安全执法检查情况;对各经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2)社会服务公开的事项。包括: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纪律、办事期限、办事结果、建立规范服务、内外监督的运行机制。
(3)、财务公开。服务项目、各类收费标准、处罚金额等。
(4)、政务公开举报箱。在安监局显著位置设立举报箱,
接受安监局全局干部职工的监督,接受全县各局单位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公开形式
(1)、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进行政务公开。
(2)、召开会议、下发文件、通报各科、室及监察大队工作情况
(3)、设立安监局政务网站。
(4)、设立公开栏、公示板
4、公开时间
安监局将有关政策法规、工作制度、办事规则等常规事项常年公开;固定公开的内容一年更换一次;事务服务类内容每季度公开一次;涉及到收费以及政策变更,调整的内容及时更换;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5、公开程序
(1)、提出。政务公开由我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提出审核。
(2)、对需要公开的内容需要集体讨论决定,对重大的事项,需要报上级机关把关。
(3)、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修订后再公开。
(4)反馈。实行政务公开期间,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意见和要求,及时反馈,并将处理和落实情况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6、组织机构
成立区安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对政务公开负全面领导责任;副局长对政务公开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及监察大队对其负责范围的政务公开负直接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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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主要领导是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主抓责任,亲自过问,亲自抓;分管领导是实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落实措施具体抓。
(2)、强化监督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对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制定严格,操作性强的监督管理措施,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对机关内部工作人员的权利进行分解和合理配置,使办事过程的各个环节相互制约;在政务公开中,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公开不全面,内容不准确,群众反映意见答复不及时,行政职责履行不规范,监督管理不到位等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并出现严重工作失误,引起严重后果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对弄虚作假,欺骗群众,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群众上访的将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3)有效运作狠抓落实。结合自身实际,对照区政府的有关要求,及时确定政务信息应当公开的范围、内容、方式和流程,编制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详细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位、落实到人,确保准备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3月1日